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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人不能胜任工作在没签合同前的工资能拿到吗

其他 2020-11-07 17:1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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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法在第二十六条中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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