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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请问一下保险代理人的个人所得税是以什么标准来缴纳?我知道作为一个保险代理人,每月的薪资都不一样,有时上万元,有是只有几百块钱。我查过了相关的信息,知道了保险代理人除了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外还要缴纳5%的营业税。现在的保险代理人也有分有底薪的和没有底薪的,那底薪在缴税范围内吗?例如:我每月的底薪是1000元,除底薪外的佣金2000元,也就是说月收入总共是3000元,我想请问一下,我应该缴纳多少钱的税款?还有保险代理人有底薪是不是就是代表我是职业保险代理人,和公司是一种雇佣关系,而不是合作关系?那我还需要缴纳营业税吗?既然公司给我发底薪,也要打我的考勤,我想请问一下公司是否应该和我签订劳动合同?而不是代理人合同?而且不管是什么合同,公司应该给我买社会保险吗?如果应该买的话,那所得税是在缴纳保险金以后开始计算还是缴纳保险进前计算?谢谢回复!!

其他 2020-05-09 08:5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附后)。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四、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如下:
    法定对象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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