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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饭时间,饭菜没有了,另外一名员工回来了,我把自己的鸡排让给他了,但是他一直骂骂咧咧的,并且对我动手动脚的,我就回头推搡了他,亮瞎追上的之间拉扯之间,他体重比较重,200来斤,导致他脚踝骨折,他自己没站为骨折的,不是我袭击的,但是伤情是轻伤二级,但是,家属也为看到轻生二级的诊断书或鉴定,这个时候我会判刑吗?

其他 2022-12-24 18:4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不构成轻微伤可以要求赔偿的,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及营养费。即使对方没有造成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损害后果,但是也可能构成侵权行为,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同时,还应接受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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