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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因公司老板需要增值税发票,介绍朋友公司同自己从事的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分批合计一千五百多万元发票额。本人只是最开始第一次交易从朋友那里得到六千元,并未参与他们的所有交易也不知道如何交易。最近被朋友公司所在地公安刑拘并被检察院逮捕,刚刚才取保出来,还未判刑。请问,我所从事的公司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我这段时间的所有费用都可以由公司来承担吗?以后我可以向公司索赔精神损失费和财产损失补偿之类的吗?

公司税务 2020-11-09 14:3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个一般可以委托律师
  • 尊敬的求助 人,您好,根据你咨询的问题,你好,关于刑事犯罪的量刑问题涉及的关系较为复杂,需要具体看适用刑罚、犯罪情节、悔罪表现,是否累犯等情况,并最终由法院判决确定,当然律师的介入可以在犯罪的各个方面进行处理,以最大限度的帮助争取理想的量刑结果。具体需要了解案件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再次详细进行追问咨询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给我进行详细分析。
  • 你好,你可以详细的讲一下现在的情况吗
  • 你好,具体要看你们2014年因公司老板需要增值税发票,介绍朋友公司同自己从事的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分批合计一千五百多万元发票额内容再做定论,需要对各项问题进行妥善解决才可以处理。为了提高沟通效率欢迎来电详细沟通。
  • 你朋友被逮捕了,是因为什么事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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