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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特殊情况无法本人到公司办理离职手续,领导说本人不来办理不给发工资合理吗?

其他 2020-11-10 21:4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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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建立以用工事实为依据,不以是否办理档案转移和社会移为依据。自该编辑在杂志社工作开始双方劳动关系就已形成,其付出劳动接受单位管理,单位就有依法支付工资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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