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直行,他从岔路口左转出来,当我看到他在岔路口出来时我开始减速,但是他看到我的车以及车速,并没有选择停下让我的车`反而一直转弯,路面因为下雨较滑,看到他的车已经到了我直行的路线上我让不开的时候,我方向急往右打,想避开他的车,结果大半车身避过,车尾没能避过,导致了我的车尾和他的车头相撞,在撞到的时候,他的车是在我直行的线路上,看起的左转逆行,对方的检查院院长的车,开的奔驰450,交巡警说我快速行车,准备判我主责,我说不服,到目前还没有判.说是23号上午10点去解决!我想请问这种情况该是哪方的责任较大?该哪方的主责?

其他 2011-12-22 11:0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我是重庆夏律师,专业处理交通事故案件,诚信专业高效,胜诉率高。对方明显是全部责任,你方无责任的,自己尽到注意义务,对方应该承担全部责任的,交警应该重新认定事故责任,不能因为对方是司法机关的领导而随意判定是你方全责,建议你立即收集事故当时的证据材料,保存现场出现的证人的联系方式,如果有需要应立即与本律师联系处理此事比较好,我们有办法帮助你。 如果我的解答对您有帮助,请您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如有疑问,请你和我联系!
  • 若你对交警队的责任认定不服,你可以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复核。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重庆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