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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对方报的保险,保险公司赔偿后本人还能去自己的公司报工伤吗?

工伤赔偿 2020-11-12 17:2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的。上下班途中受伤的,属于工伤。可以向公司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的待遇赔付。 如果你是公司从事固定工作的全职员工,公司有义务给你购买社保,社保中包含工伤保险,不购买社保或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导致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都属于违法行为,会被罚款的。参与了工伤保险的可以直接申请赔付,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如果公司存在违法行为,可以委托律师进行维权保护,具体详情方便沟通吗?
  • 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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