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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时受伤,保守治疗,保险赔付了当时的误工,营养,和陪护,未有其他赔偿。现在设计到复查或者可能手术,是否可要求车方赔付,还是自己承担

其他 2020-11-15 19:3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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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如果交警已判责出具责任认定书,相关财产及人身损害赔偿参照责任书划定。双方尚未签订赔付协议一次性了断的,保险公司只是作了部分费用的垫付的,可以继续追责赔偿,相关赔付依据可参考如下: 《最高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您好,造成损失,可以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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