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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工资前的五天左右提交了辞职申请老板说明天不用来了结果快发工资的时候说算我旷工并且要算我旷工五天并且扣除我半个月工资请问这合法吗?

其他 2020-11-16 17:0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不合法。已经提出了辞职,克扣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可以进行追讨。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如果老板或公司存在违法,可以委托律师介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或进行起诉维权,具体详情方便沟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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