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双方都是轿车,经过没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时,我驾驶自己的车由东向西,对方是驾校学字头的轿车由北向南,撞到我车身的右侧中间,造成俩人受伤其中一人为孕妇造成流产。交警认为我付主责任校方付次责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驾校的车是不允许私自上路而且不是教练所驾驶,具对方说是业务员驾驶的。我认为我是主干线,他是支线,交警说我要让右行车辆,我自己查了一下最新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三十六种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第三和第4种跟我的现场是几乎相同,交警应该是按第4种给我定的责任,我觉的有疑问,请问下我应该属于那一种????

诉讼 2013-05-11 09:2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四)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 如果对交警的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核
  • 在没有指挥的十字路口,应让右侧的车先行。交警的认定正确。
  •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四)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银川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