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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十月二十二号上的班,本人认为只是签了一个类似保密协议的东西。没有劳动合同,工作环境不适合。我于十一月二十一号提出辞职,想在十一月底彻底离职。老板说得到一个月以后才能离职,这合理吗?怎样才能合理解决问题!

企业法律顾问 2020-11-26 17:4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企业能够证明员工犯有重大过失(偷窃,贪污等),雇主可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免除部分或全部赔偿责任。对于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混乱的员工,雇主可在不预先通知员工的情况下将其解雇,并无需支付解雇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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