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工商登记显示原公司法人占股90%(但平常老板为香港老板),因原公司要搬地址,我们几个员工跟法人就开了一家同行业的新公司,但是我们还没在原公司办离职手续(开会时有跟香港老板说不跟过去,故才出来重新跟法人一起开同行业新公司),这个我们员工算违反竟业禁止吗?

企业法律顾问 2020-11-26 16: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详见双方劳动合同中有关竟业禁止的约定。 法定代表人占绝对优势股权,其邀请或同意情形下的认定问题
  • 竞业限制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离职员工承担保守原企业商业秘密、不与原企业竞争的义务,应享有获取一定经济报酬的权利,目的是平衡双方的利益,合理设置双方权利义务是关键。要看你们有没有签订相关的竞业限制合同
  • 你好,如果是作为股东来说,没有实际展开经营,就不违法,因为是老公司上班的员工,是有资格去开新的公司去做,作为公司的股东,如果你同时在老公司上班,然后又去新公司里面去去经营,拉客户到新公司的话,这个是属于违反了这个侵害原来老公司的商业秘密,离职之后这样做的话,才叫竞业禁止签了竞业禁止合同的才能成为这个违反竞业禁止义务,没有签合同,与竞业禁止无关,你个应该是侵犯了,原来老公司的一个商业秘密罪。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东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