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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车被交警扣押多久需要扣费

其他 2020-11-29 08:3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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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扣押形容对事物的封闭状态,拘禁或扣留。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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