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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幼儿园做财务,老板跟我说以后说不需要这个岗位,然后调我去做资料员,但是又说工作的事情和原岗位差不多,然后给我降薪,感觉他想要逼我辞职,但是现在我怀孕4个多月了,我不想辞职,也不想接受这种调动。请问这样做合理吗?合法吗?我要怎么做?

其他 2020-11-29 16: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若没有经过协商一致而单方调岗,员工有权拒绝。劳动合同应当按原约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公司降薪不辞退是否合法,要分以下两种情形来讨论。降薪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怀孕期间,单位是不能单方调岗降薪的。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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