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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协议离婚快两年了,协议房子归男方所有,但房产证上面是双方的姓名,现在过户需要女方到场签字,而女方拒绝配合办理,该怎么办!协议书由乡政司法盖章,离婚证都已办理!

离婚 2020-11-30 21: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协议离婚房产过户需要双方到场。当事人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的离婚协议手续,如果涉及原共有房屋权属发生变动的,应按照物权法和《房屋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中,放弃房产的一方有协助另一方的法定义务,而不能由任何一方单独来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
  • 协议离婚双方必须到场,并且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离婚协议、照片到民政局办理离婚协议需要当着工作人员的面签署,按捺手印
  • 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书需要双方签字,并且经过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备案后,方可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显然离婚协议书的生效条件有两个,一是双方签字,二是民政局离婚登记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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