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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没有离婚,但是以经分开了,女方一方不管孩子的任务问题,我怎么样起诉?

离婚 2020-12-06 22:2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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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向被告户籍地或者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一)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二)《结婚证》;(三)身份证;(四)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五)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等
  • 这要涉及到孩子的年龄、男女双方各自的条件,最重要的因素是要考虑孩子健康成长。一般孩子在两周岁以下会判给女方,主要是考虑到孩子小,对母亲的依赖会大于父亲。
  • 可以到法院起诉法院离婚,写起诉状,准备证据,开庭。可以找律师委托代理离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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