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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公司要离职,十二月底离职,我们单位要求,离职人员提前一个月给人事打招呼,我打了招呼,但是说是十二月的工资要二月二十三号发放,我在网上查说是不合法的 我和公司讨论 她和我说我提前一个月没有递交书面形式的离职申请,我现在不知道怎么处理了

其他 2020-12-11 09:1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企业能够证明员工犯有重大过失(偷窃,贪污等),雇主可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免除部分或全部赔偿责任。对于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混乱的员工,雇主可在不预先通知员工的情况下将其解雇,并无需支付解雇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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