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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有点复杂,大致如下:建筑类企业,试用期内未给员工签订合同,试用期后发现有人不适合本岗位,公司想多给他们一个机会,就留下了(但是没有签订合同,怕到时候真不合适的话离职时引起纠纷),工作半年后,因该名员工出现重大事故,公司予以解聘处理。(并没有让该名员工补偿经济损失,也并未克扣该员工工资)。现该名员工向劳动部门提出仲裁申请,理由是,1.未签订合同要求双倍工资 2。虽然工作年限未满一年,但要求按照一年工龄给予经济补偿。早知道这样,过了试用期就解聘该员工了,也应该让他补偿经济损失,现在企业该怎么做,才能应对仲裁。

仲裁 2012-01-03 13:3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从用工之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给付双倍工资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如果因该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导致重大生产事故,单位是有理由解除与其的劳动关系,并且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对于他给单位造成的损失,也可以要求其赔偿。详情致电。 努力做好沟通协商,诉讼是最终的律师维权手段,庄
  • 从用工之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给付双倍工资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如果因该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导致重大生产事故,单位是有理由解除与其的劳动关系,并且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对于他给单位造成的损失,也可以要求其赔偿。详情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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