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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奶奶79岁,11月遇到交通事故当场死亡,事故鉴定肇事者全责,肇事者为无证驾驶,肇事者现如今抱着一分钱不出的态度,强制性保额为20万,我于11月底已提起民事诉讼,至今也没有接到任何通知。 刚才查到保险公司有一个赔款时限,这个赔款时限是怎么算的,什么是提出索赔之日,是法院判决书下达之日,还是起诉之日

其他 2021-01-14 15:4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肇事者不主动向其保险公司索赔的话,被害者家属可以向其保险公司索赔。一般保险索赔时效期间的起算点是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这里所指的“保险事故”一般比较好理解,如车辆损失保险的索赔时效自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之日起计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索赔时效自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计算等。 况且,无证驾驶+造成一人死亡的,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可以构成刑事犯罪,报警处理。
  • 你好,具体你们的纠纷是什么地方有出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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