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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0年被判刑,你把判决书现有罚金三万元。我已经履行刑事责任,罚金未交。法院还会继续追绞吗?

刑事辩护 2020-12-14 11:4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法院的判决是必须要履行的,如果你不缴纳,法院会强制执行你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二条 【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 你好,履行了罚金义务的,法院不会再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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