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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于88年在吉林省建行退休,2006年建行将部分工资转省社保发放,建行另发部分,老人今年去世,怃恤金的发放应按什么标准发放?老人退休时为副处级巡视员

其他 2020-12-14 01:5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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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目前并无关于社保抚恤金发放标准最新规定,关于抚恤金发放标准,参照以前的规定,具体如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的规定执行
  • 社保抚恤金发放标准。所谓供养亲属抚恤金一般在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对其家属进行赔偿的一种项目。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供养亲属为子女的,以18周岁为失去供养条件,以按月发给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进行计算;其它类型需要供养的亲属,以按月发给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计算20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社保抚恤金发放标准如下: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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