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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上学的时候把户口迁到学校的,毕业了户口还在学校,要迁出去的话只能迁到集体户和农村,农村的话很难迁进去了,集体户我又不想迁进去。现在叔叔在市里有楼房,家庭成员是四人,我可以迁到他家吗?

离婚 2020-01-22 23:06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农村户口好处:
    1、拥有承包地和宅基地,农民可在自家宅基地建房。承包地、宅基地、林地以及各种各样的补贴,还有近郊区的土地。
    2、享受到集体收益分配权:分配土地等集体经济利益。如有些地方现在村里凡有户口的,不论大小,每人每年能分红。
    3、征地补偿: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4、大病保险和新农合:新农合是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大病保险对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针对参与新农合的农民报销比例不低于50%。新农合人均筹资政府给与一定补助。
  •   应届毕业生户口怎样迁移:  一、上学时将户口随之迁入学校的学生,毕业时一般将户口再随之迁出,有两种情况:一是已落实就业单位的,学校将把你的户口从学校所在地迁往你的就业单位所在地。二是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将现户口迁往原籍,也就是从何地迁入再迁回何地(保留非农业户口)。  二、学生毕业时由保卫处户籍室统一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原则上不保留户籍。所以毕业生离校时应及时到所在院系领取本人的户籍迁移证,以便落户。否则人户分离,需要户籍证明时,本人还需要返回学校所在地办理,会增加你的经济负担和时间上的浪费,也还会给其它方面(如办理各种证件),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三、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办理程序:  ①已落实就业单位的,保卫处户籍室根据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的《毕业生就业方案》户口迁往就业单位。  ②未就业且未申请留校的,户口迁往原籍。  ③毕业前保卫处户籍室集体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然后以系为单位集体来保卫处户籍室领取《户口迁移证》,分发毕业生本人带到迁往地派出所落户(不包括户口留校的)。  ④户口在校没领取的,本人或委托人必须持就业《报到证》或《毕业证》来保卫处户籍室办理领取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很多毕业生同学反映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只有1个月,会影响到在这之后去报到。现作如下说明:  1、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1个月为公安部的规定,并非地方公安机关在办理迁移证时设定的。  2、户口迁移证在有效期内不能延长,到期后如果需延长的可到出具户口迁移证的派出所申请延长有效期。  3、一般来讲,如实反映情况,即便是迁移证过期,接受地派出所也大都会酌情予以办理。所以大家不必十分担心。  4、如确需延长迁移证有效期,也请同学们在迁移证到期后再来我所办理延期手续。
  •   一,学生户口迁回原籍无论什么时候都是可以的,但是户口所在地的迁移是不影响户口性质的(非农即使迁回农村挂靠也还是非农),如果村里不同意当事人户口进行挂靠(非农)可以向上一级部门反映,或者请求当地媒体的帮助;  二,如果当事人想户口非转农,需要当地有相关的政策,并且符合这个政策才能转;以下是浙江某地的特定时期大中专毕业生非转农政策,供参考:  关于永康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  “非转农”办理指南  一、适用对象  准予“非转农”回原户籍所在地农村落户的毕业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本人自愿申请;  (二)1995年以后毕业且在2003年年底前入学(2004年及以后入学的须提供就读大中专院校入学户口必须随迁证明)的毕业生,未曾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市属及以上集体企业正式录用;  (三)被大中专院校招生录取迁出时属我市农业户口;  (四)现生活在我市且申请“非转农”时户籍在本市;  (五)迁入地村两委和经济合作社(城区经济合作社、党支部)同意接收。  二、办理程序  办理户口“非转农”,由市公安局负责实施,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各村两委和经济合作社(城区经济合作社、党支部)协助。  (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迁入地所在派出所提出户口“非转农”申请登记,领取办理指南;  (二)到迁入地村两委和经济合作社(城区的到迁入地经济合作社、党支部)开具同意接收证明;  (三)到住建、民政、人力社保、计生等部门及镇(街道、区)开具相关情况证明;  (四)将上述材料提交迁入地所在派出所;  (五)派出所负责调查核实,并经所在村公示7日无异议后上报市公安局;  (六)市公安局将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在永康日报上分批公示7日无异议后审批办理。  三、申请办理时效  符合“非转农”条件的毕业生申请办理的时效为2012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逾期未申请的,原则上不予办理。  四、申请“非转农”回原籍农村落户应提交材料。  1、申请报告。  2、申请表。  3、毕业(肄业、结业)证书。  4、本人户口从原籍迁出时户口性质相关凭证。  5、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6、人力社保、计生、住建、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7、如需分户的,分家协议书(有房屋才可以分户)、村同意分户证明。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不予办理对象:  1、不符合适用对象所列条件的;  2、已享受城镇居民住房优惠政策的;  3、毕业后曾应征入伍,退伍后已由政府部门岗位安置(含货币安置)的;  4、严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二)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其所在村“撤村建居”的,或整体“农转非”的,可直接申请成为原所在村经济合作社社员身份。  (三)符合“非转农”条件的毕业生,经村两委和村经济合作社同意的,其未成年子女户口可以随迁,并可转为农业户口;原所在村“撤村建居”,或整体“农转非”的,经经济合作社、党支部同意,其未成年子女可成为原所在村经济合作社社员身份。  (四)现生活在我市,但毕业后已在我市外落户或尚未落户,且在本文件出台前未迁入我市的,须将户口迁入我市且将人事档案在市人才交流中心代理后,符合条件的方可申请办理户口“非转农”。  (五)本文件出台后考取大中专院校的,对于非因录取院校原因,本人自愿要求迁出户口的,应办理不再迁回承诺手续,以后不允许回迁。
  • 如果暂时没有工作,你挂在集体户浩了,如果你家在城郊,我建议最好到农村可以迁到农村的。
  • 你好,只要户主愿意接受那么是可以的,不过建议你最好还是到派出所去问
  • 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都已经做出相应的规定,可以办理,保存好原始证据材料,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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