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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在国家发布了限购令之后 我们夫妻名下有一套共有的房子,现在准备为孩子再买一套,我们已经去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走了离婚的法定流程,然后以我老公的名义买了第二套房子,三年之后又复婚了,但贷款是共同偿还的,现在我们感情不和要离婚了,请问那套自我老公的名义买的房子最后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他自己所有呢

离婚 2020-12-17 13: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离婚后一方全资购买房屋所有权落名在自己的名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是离婚后一方贷款购买房屋所有权落名在自己的名下,那么在复婚前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依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时买的房子是哪一方出资购买,那么就认定为房子归哪一方。再复婚,已经视为新的婚姻关系了,离婚时买的房子视为复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作为复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如果夫妻双方同意作为共同财产的,也是有效的,也就是约定自由
  • 离婚后买的房子再复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复婚前,个人已经取得该房屋所有权则为婚前财产,如果复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则就共同还贷部分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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