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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在我十三岁的时候,我跟随,我的母亲嫁给了我的继父,母亲和继父有结婚证,我的户口带不过来,我的户口还在我的出生地,现在继父去世了,我可以继承他和我母亲的农村宅基地,还有十三亩土地的使用权吗?都需要什么?我是男的,今年三十八岁了,我母亲现在还健在,在我继父有病期间治病,都是我花的钱,还有继父过世之后都是我一手操办的,谢谢律师了。

其他 2022-12-18 20:0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形成抚养关系了,所以你是有继承权的。
  • 继承时在继承人之间进行分配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被继承人去世时留下的农村的土地,通常是死去的人生前使用的耕地,林地,还有典型的宅基地。但这些都属于农村集体财产所有,不属于个人所有,所以不是死者的遗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但,土地上的地上物,比如农作物,林地,林木,还有在地上的房屋以及附属设施,这些是可以由法定继承人来依法继承的。

    如果继承人想继续使用宅基地,那么应当到村集体进行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审批合格后,办理新的宅基地使用权证书,然后才可以依法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这里提醒大家,继承人中,只有户口在本村集体组织内的,才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其他村民组织的,以及城镇户口的继承人,都不得申请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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