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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父亲两个户头,父亲户头上的承包地于1999年经村委协议流转于村外组织,流转时间至2O29年,2013年两位老人都已故去,流转费村委开始打入我帐户至今,2O2年父亲承包地被征用,被征土地的承包户都领到了一次性承包地的补偿金,而村委通知我只能每年按原来的流转费年年领,不能一次性领取父母户头上承包地的一次性补偿金,原由是我与父母不在一个户头上,土地继承法规定,即使不同一个户头,同一个家庭成员,也可以继承土地收益,

其他 2020-12-17 23:4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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