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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餐饮店工作快两年了,19年3月到现在还在上班餐饮店都没跟我签劳动合同,社保什么都没有,就有做满一年多发一个月的工资,但也是拿了一个月工资的百分之七十,最近工作上不愉快和管理层发生口角,不想继续为他们工作了,我能有什么补偿吗?

其他 2022-12-18 17:1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加上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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