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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氧化厂在去年11月由五人创建,至现在没有合法经营手续,在今年五月二十四日作价两百万邀我入了百分之二十的股份,也就是四十万,我现在可以要求退股退钱吗

其他 2020-12-20 14:4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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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申请退伙: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事务的事由;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 公司成立后,股东一般是不能退股的,只能依法转让股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等等
  • 我国法律上并没有股东退股的概念,也就不存在公司入股是否可以退股的说法。
    公司成立以后,股东可以依法转让股权,但不得擅自退股,也不得抽逃出资。
    退股,是特定意义上的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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