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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从老公哪里一共要了100多万,现在我和老公要离婚了,我能要到这笔钱吗?这可是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

离婚 2020-12-25 16:3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所以,您的老公在您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了第三者,损害了您的财产权益,有悖公序良俗,可认定该赠与行为是无效的。而且,第三者无偿获取该财产,也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应将该财物返还。因此,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该第三者返还您老公赠与她的财物。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上对公式化的区分和适用进行了规定,但是现实生活中的财产性质和相关问题是多样化的和个性化的,涉及到相关问题时还是需要具体分析,因此建议咨询专业团队,为您做详细的解答。
  • 可以要求返还或是向您老公主张损害赔偿,
  • 如果有证据证实上述事实,可以要回来
  • 你好,可以主张,你目前有哪些证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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