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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我们结婚后自己买的,买他亲戚的二手房,当时只签了一份购房协议,没有过户。协议上也没有签我的名字。离婚的时候,孩子(女儿)判给我了。他在法庭上不承认这份协议,说这房不是买的,是他亲戚让他白住的。当时法官给我的建议是:可以先解除婚姻关系,然后再进行婚后财产分割。他亲戚向着他,也说这份协议是无效的。因为协议是跟房主的儿子签的。离婚前我以前咨询过律师,律师告诉我,这份协议是无效的,只有让房主在协议上写上:此合同经本人看后,同意,合法有效。再签上房主的名字。这份协议才有效。我告诉房主,说我想过户,但是协议上缺房主一句话,和房主本人的签名。当时房主挺高兴地说:这没问题,就写上了,名字也签上了。现在的问题是:房主是他的亲戚,向着他说话。说那句话和名字是我骗他写上的,所以无效。请问现在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2-01-05 09:2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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