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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办理房产继承手续,父亲去世,母亲和家人都放弃继承,让我独自继承,如何办理确权手续

其他 2020-12-29 17:39 人浏览
共15位律师解答
  • 一、离婚公租房分割  由于公租房是公家的房子,租住人没有房子的产权,法院只会判决由哪一方继续使用,不会涉及到房子的产权问题。因为法院也没有权利去分割公家的房子。因此,对于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承租的公租房,离婚时,原则上双方均享有承租权。但是,感情破了的夫妻双方还居住在一个屋檐下,难免磕磕碰碰。造成新的矛盾。所以,法院在分割承租公房时,一般会考虑以下几个因素,将房屋的租赁权归一方享有:  1、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抚养子女是一件艰巨的事情,在分割租赁权时,首要考虑的就是抚养孩子一方的利益  2、男女双方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实际生活中,女方总是处于一种弱势的地位,从保护女性的角度出发,照顾女方  3、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  4、照顾无过错一方  至于另一方可以适当的补偿,补偿数额在法律上并无明文规定,一般都由主神法官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主要的还是考虑当地的生活水平,夫妻双方的收入水平。  当然,在生活中,针对收入都不高的双方,将房屋的承租权判给一方,另一方的生活将会受到严重影响,这种情况还是会将房屋的承租权判给双方,在判决时会根据实际情况分割各自使用居住的房间面积大小。  二、购买的公租房,离婚如何分割  已经购买的公租房,在离婚时如何分割要看房屋的产权是哪方的。  1、如果是婚前一方购买,且将产权登记在购买人名下的,视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如果另一方支付了部分房款的,这部分房款就会被视为债权,由获得房屋的一方给予补偿。  2、如果是婚后双方以共同财产购买公租房,取得产权的。不论房产登记在哪方名下,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您好! 书面放弃的声名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时间,应当在继承开始后至遗产分割前。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并对接受或放弃遗赠作了相应的规定“受遗赠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遗赠。” 具体情况请您来电详细咨询或面谈,我将详细为您解答。
  • 原则上有遗嘱从遗嘱,如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如依照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可以到房管局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 您好!需要您的母亲以及家人做出声明,协助您到相关的机关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 你好,有遗嘱的总遗嘱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
  • 您好,您的问题基本是可以得到法律支持的
  • 您好可制作相应公证进行确权处理
  • 您好,写份放弃继承权声明
  • 可以走继承公证,也可以走法院程序,建议走法院手续简单速度快
  • 可以去法院走诉讼程序分家析产,也可以去公证处。
  • 需据您所述,根据当地的政策及实际情况综合判断,如您的合法权益被侵犯的,可委托律师提起相关诉讼,最大程度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具体情况建议您电询。
  • 您好,需要法定继承人一同配合公证处办理继承手续,或者向法院起诉办理。
  • 您好,具体详谈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您好可以签订放弃遗产继承
  • 需要其他人出具放弃继承的手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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