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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公今年5月结婚,现在想离婚,期间新房装修,房子是我的,写我的名字。他出了18万的装修费,其中有2万元是我转给他去付款的。我孩子5个月大,结婚后就一直在家里带孩子,没有工作。如果现在离婚,那2万元我拿的回来吗?

其他 2022-12-17 19:5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双方可以协议分配,协议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婚前购房加女方的名字,该房产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对于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协议分配,协议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规定,法院判决该房产归一方所有后,获得房产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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