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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和我前夫离婚三个月了,在我们离婚前两个月我前夫像他朋友借了钱,我不知道合同上也没有我的名字,离婚协议上写了无共同债务,现在离婚三个月了,现在他找我要钱还债,这个我和我有关系吗。

其他 2021-01-06 09:5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 可以不用偿还。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法定的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有: 
1、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2、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3、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6、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7、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8、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具体情况请您来电详细咨询或面谈,我将详细为您解答。
  • 是否有关,需要判断是否为共同债务,一般是公债共签或者事后追认。
  • 您好,建议您进行起诉处理
  • 您好,您这边是 什么 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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