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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和老公离婚,房子一套是老公的爸爸呈租的公房,99年拆迁后原地回迁的,当时我们已经结婚,回迁时用原有房抵冲了一部分房款,剩下的部分是我们两个自己买的,而且当时老公的爸爸也写的赠与协议给我我老公,03年回迁的时候拿的产权证是我老公的名字,想问离婚后这个房子是我们平分吗,如果老公家不同意怎么办,因为是以老房换的. 请专业人事帮助回答一下

诉讼 2009-06-28 00: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赠与协议上写出是你老公一个人的,就赠与这部他就是你老公一个人的财产,但你们买的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可以平分属于共同财产那部分。
  • 可以平分共同财产
  • 首先,本案要看你老公爸爸的协议是如何写的。若是写赠予你老公个人,那么冲抵掉的那部分房款就属于你老公个人的;若是写赠予你们,那么冲抵掉的房款也一并进入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由你们二人平方。而且,你们当初出资的那部分房款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此可见,该房屋无论何种情况你都有份,只是份额大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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