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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岁儿童诊所感冒打针一星期,期间打针中肚子疼不舒服,大夫说是滴针快引起的,没有事,后去医院检查是暴发性心肌炎,治疗两天后去世,医生说耽误病情了,请问诊所有没有责任?如何维权?

其他 2021-01-04 22:4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诊所是有责任的,属于漏诊,对可能存在的严重病情认识不足没有建议到伤及医疗机构诊查。您可以提起诉讼,诉讼中申请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确定诊所责任比例,诊所的责任可在50%左右。
  • 你好,分析应该有部分责任,建议进行尸检并起诉鉴定诊所医疗过错,专业处理医疗赔偿案件,如需帮助可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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