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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先生,向您咨询一问题:下课时一学生从校外带了一个台球到校内玩耍,突难有另一学生将球踢起,正好砸到我女儿的眼睛,受伤住院一周,花了医疗费2076元,伙食费及住宿车费1020元,共3096元。请问这些费用是由一方负担还是两方分担?学校有没有责任?若是一方负担应由谁负担?若两方或三方分担要怎么分配?谢谢。

争议解决 2012-01-16 00:2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费用应由侵权方承担
  • 费用由踢球的学生承担,学校没有尽到管理责任的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 你好:你所支出的费用应由踢球的学生负责赔偿,学校也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 你好,费用应由侵权方承担,如果学校发现学生玩耍台球没有制止,学校就应承担相应的过错的责任。 可以办理,通则规定与省高院的会议纪要已经对于该类问题作为更进一步的明确,在结合案件材料及相应法律规定,能够给予专业的庄律师意见及法律风险,省内可致电,省外QQ或邮箱联系处理。
  • 你好,费用应由侵权方承担,如果学校发现学生玩耍台球没有制止,学校就应承担相应的过错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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