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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某某学院学自动化的学生,软件工程班导师齐永波齐老师多次以个人名义逼迫他们班签订一些大数额罚款的保证书之类的文件或定一些规矩(以充当班费形式)。比如如果他发现有旷课现象,一节课罚款200元人民币。如果带电脑发现电脑里安装游戏罚款500元人民币并没收其电脑(他说无限期保管)。在2008年6月26日晚上10点左右,他来查寝室,我的一个软件工程的同学在玩单机游戏,结果他一句话没说拿起笔记本电脑就走,结果短短得20分钟之内没收了5台笔记本。还有,他在开学时,硬性逼迫全班同学参加齐鲁软件大赛,但开始时说交作品就可以返还60元的报名费,但当我们交完60元报名费时,他竟然公布作品必须得奖才可以返还报名费,并说不想参加大赛的同学可以中途退出。请问这是否构成诈骗罪?律师麻烦您帮我分析一下齐永波老师的做法是否侵犯了我们的权利或违法。谢谢。

肖像权 2009-06-27 12:0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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