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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时后,母亲再婚,继父为入赘,结婚十年左右母亲去世,母亲去世时女儿17岁,继父若想再婚,请问子女需要赡养继父吗?并且继父再婚后女儿与继父之间是否有家庭关系,还是父女关系吗?以及继女是否与女儿有家庭关系?家住农村,房子是母亲的,继母是否有权住进来?感谢回答!

其他 2021-01-07 10: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纪父母抚养了继子女,那么继子女是有义务赡养继父母的。 关于房子的继承,我国法律规定父母、配偶、子女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继父对房子也有继承权。
  • 你好,房子登记在谁的名下,你继父有自己的孩子吗?
  • 您好,入赘与否是法律不承认的,就是正常的婚姻关系,您母亲去世后,您和您继父都有继承权,并且您继父之前抚养过您,所以您对于继父年老后有赡养义务。房子是母亲的,母亲去世时候由于继承,所以房子您继父也有一半,如果是母亲的婚后财产,可能您继父的份额会更多,所以您继母是有权利住进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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