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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秦皇岛建树里小区租了一个房子,租了三年半1月10号到期,4号搬走的,房东已经验收过房子了(家具家电均未损坏 水电费也都有剩余) 钥匙已经给她了,本来是给我退押金的,我都做车离开秦皇岛后告诉我押金不退了,理由是我没有提前一个月告诉她退租(我是提前8-9天告诉她的)我在秦皇岛的时候我们都见面了 她没有说然后就是我们租房子签合同是经过中介的,中介是房东的朋友我也联系不上 我的租房合同也在建树里,房东都给我丢了,然后还不给我拍照,就给拍了一条 还是别人的合同,拿着别人的合同,说我违约了 ,扣我1000押金(有截图)如何把钱要回来 求帮助

其他 2021-01-08 15: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先不要着急。可以走诉讼程序的。首先,别人的合同不是您的合同,没有您的签名,对你没有法律效力的。其次,这种合同一般都是一式两份的,您没有合同 房东应该是有原合同的,可以在诉讼中主张对方出示证据。您可以及时与我沟通,方式在主页。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不方便在这里透露个人隐私,具体情况可以让我了解你的意愿和下一步安排,我可以无偿为您提供一些法律解答和帮助,尽可能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 您好!请问租赁合同有没有明确约定退租或者不续租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如果没有约定,房东不能主张违约责任的。建议您起诉,保留好转账记录、联系记录等能够证明租房事实的证据。鉴于您给出的细节不够完善,我暂时无法为您提供全面的帮助。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的话,可以直接与我联系沟通说明案件实际情况,我会尽力帮助你,减少您的损失的同时保护你最大的权益!
  • 您好,如果有微信聊天记录等其它证据证明您是合同已到期您搬走的,则您可以向秦皇岛当地法院起诉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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