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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欠别人三万元,经法院调理,要求三个月还清,一个月还一万,,现在过去了两个月,,我只给对方还了五千,而对方却像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这样我有什么后果

案件执行 2021-01-08 14: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申请强制执行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必须有生效的行政裁判文书作 ,如对于一审判决,必须是在法定期间内无人上诉,而二审判决,经作出即生效。二是裁判文书必须具有可执行的内容。如,财产关系人身关系一般不能强制执行。
  • 申请强制执行,在生效的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两年内,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被执行人所在地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院立案,立案时同时要填写法院固定执行申请书,也可以自行书就执行申请书交法院,另外,必须持有生效的法律文书,法律文书要有原承办法官注明已生效。
  • 关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满足:第一,要有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就要终审法院盖章确认已经生效了.第二,要提交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第三,提交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等.基本上有以上三条就可以去原审法院立案申请强制执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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