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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底薪。12月31天,发工资明细的标准工作天数21.75,实际工作天数是19天,休假也是公司安排,从未迟到请假旷工,请问该扣底薪吗,这种情况扣底薪合理合法吗

其他 2021-01-09 09:5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 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业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 你好! 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业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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