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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妈2020年12月18号,去牙科诊所看牙,在手术还没有完全结束,他让我妈起来,被脚下机器线绊倒,当时不疼,就回来了,过了一个周疼的厉害,去检查,发现股骨颈骨折,我给医院打电话,他们说等下回复我,结果一直没有回我电话,我们选择保守治疗,半个月后发现,不行。现在要动手术,你说我可以找他们吗?骨折后医院给我妈打电话说,让他好好养着。其他什么都没说。

其他 2021-03-18 20:3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果有相关的事实能够证明在接受医疗服务时,受到的意外伤害,可以要求医疗服务机构对你的人身损害进行赔偿,那么涉及到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宿费交通费造成残疾的残疾赔偿金等等都可以要求对方承担。
  • 这种情况,无法确定就是在牙科诊所造成的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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