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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撞到了护栏,护栏倒时将后方一骑电动车女子带倒,女子摔成了左肩粉碎性骨折。先前已为她垫付了5000块钱的医疗费用,买了住院的生活用品。这件事现已由保险公司接手了,但是费用不能现在就报销。女子和其家人天天打电话,说手头上没有钱拿出来,让我帮她垫上所有治疗费用之后再让保险公司直接报销给我。因为我家中现在有肝癌晚期的老人,所以手头紧也拿不出费用,她和她丈夫天天打电话给我,这两次我都没接,该怎么办啊?

其他 2021-01-13 15: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因自己过错产生伤害所导致的医疗费用,不属于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情形,医疗保险部门必须报销医疗费用
  •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先由受伤者所在单位垫付。如个人先垫付后,应向公司申请报销费用。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对已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
  • 法律未规定肇事方有先行垫付的义务,所以肇事者可以不垫付,但是保险公司是有垫付的责任的。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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