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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结婚三个月,女方手里十几万彩礼钱,没有领结婚证,没有发生性关系,婚后女方要求每个月给她上交三千元,搬出去住。没同意,就回娘家了

离婚 2021-01-15 19:59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您好! 根据法律的规定,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尚未结婚,您可以起诉对方要求返还彩礼。 一、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二》第十条明文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如果与配偶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如果已经共同生活的,一般是不用返还婚前给付的,不过如果对方能证明婚前给付导致他们生活困难的,需要酌情返还。 但是也有不返还彩礼的相关情形: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男女双方同居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登记手续,但是双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而更加牢固,因生育子女而更能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家庭。

4、男女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一方面接受的彩礼已经在共同生活中花费掉,其权利的客体已经不存在,属于返还不能;另一方面彩礼用于共同生活,事实上已经与“夫妻”共同财产相混同,也不应当返还。

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具体情况请您来电详细咨询或面谈,我将详细为您解答。
  • 您可以主张返还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您好,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您好!看您的主张是什么,如果想要离婚可以主张对方返还彩礼,以你所说在这种情况下女方是需要返还彩礼钱的。
  • 您好,没有登记结婚的不属于合法夫妻,可以要求分割同居期间产生的共同财产,如产生纠纷的,可以到法院起诉。
  • 您好,可以要求退还彩礼,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
  • 您好,你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
  • 您好,您是现在是想怎么办呢?
  • 您好,你可以起诉处理的
  • 你好,可以起诉退还彩礼
  • 你需要询问什么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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