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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爱人已经分居两年了,几年内可以在法律上算是自动解除了婚姻关系。

离婚 2017-11-27 12:15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关于分居的证明,法庭只能接受派出所及居委会的证明,但这两个机构一般也不会出具类似证明。有人的做法是把房屋出租,且要找上述两机构开出证明,或直接起诉,败诉的话,半年后再起诉,一般不论是否分居,法庭都会判处离婚2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分居2年是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一个依据,也是起诉离婚,法官判决离婚会考虑的因素,而并不是说你分居满了2年就可以自动离婚,要不通过协议离婚,到婚姻登记处办理;要不就起诉,通过法院判决。另外,对待婚姻一定要慎重,结婚的目的可不是为了离婚啊!3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以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将夫妻感情确以破裂作为我国离婚制度中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是人民法院处理离婚纠纷,决定是否准予离婚的基本原则。何谓“感情确已破裂”呢?夫妻感情确以破裂,是指夫妻感情破裂已达到了真实的、完全的、长久的无可挽回的程度。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以破裂,应当从婚姻基储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 分居两年只是法院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参考之一,也可以说是标志之一,不管怎么说,法院离婚一定会先进行调解的,也是先要确定是不是没有一点复合的可能性。
    分居两年并不是婚姻解除的必须条件,也不会因为分居了两年以上婚姻就自动无效了,当事人所做的要么是协议离婚,要么是诉讼离婚才能终止这段婚姻。
    不过分居两年的确可以作为感情破裂的标志,如果法院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一般会判离婚。
  • 因感情不合,分居两年可以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调解不成,法院会作LI婚判决,相关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永远不会自动解除,除非一方死亡。
  • 必须通过法定程序才能解除婚姻关系。协议离婚的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发放离婚证。 协议不成,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判决离婚
  • 不可以自动解除。解除婚姻关系通过法律或者行政程序。 符合条件,应当可以处理。省内可致电,江苏省外QQ或邮箱联系处理。
  • 百姓中流传的所谓分居二年夫妻关系自动解除的说法是不准确的,夫妻关系不因分居时间长而自动解除。解除婚姻关系可以有两种途径,:1,夫妻就离婚达成一致,写好离婚协议书,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2,达不成一致的,通过法院诉讼离婚。
  • 不可以自动解除。解除婚姻关系通过法律或者行政程序。
  • 不会自动解除,需要办理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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