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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一下,父母已经离婚,离婚前有一套住房,是房改房。离婚后,父亲又再婚,再婚配偶又去世了,之后,父亲去世,再婚配偶和前夫有一女,我父亲再婚后,没有喝再婚配偶的女儿生活在一起。只是名份上的继父,并且再婚配偶的女儿没有来往,也没有赡养继父。这样的情况,再婚配偶的女儿是否享有继父前妻房改房的继承权

其他 2022-12-16 16:4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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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再婚家庭的房产继承应按照相关法律来进行

    如果是再婚前的房子,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其在离婚协议中已经确定给前妻孩子的,该房产不再是男方的财产,其后妻和后妻的孩子没有继承权

    再婚后取得的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后妻和后妻的孩子有权继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前三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 你好,这个是没有的,这个是属于 你父亲的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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