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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父母离异,我随母亲生活,母亲是再婚。继父原来有一个儿子,离婚后由原配偶带走,我母亲和继父结婚后又有一子,我想请问一下,我母亲和继父的共同财产,如果由子女继承,我继父原来的儿子是否有继承权?(我继父的儿子现在已经超过18周岁)

继承 2018-08-16 13: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子女的财产父母有权继承,父母的财产子女有权继承,前提是法定继承处理遗产。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 财产继承权的放弃是指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以明示的方式作出的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是一种资格,具有专属性,不能放弃。在继承开始前,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没有效力,因为这时其享有的是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不能放弃。  
    2、遗产分割后,作出放弃继承权意思表示的,其所放弃的不是继承权,而是财产所有权。  
    3、如果放弃继承权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则不得放弃。例如,负有扶养、抚养、赡养义务的继承人,提出放弃继承权以免除其法定义务为条件,或者放弃继承权后无法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4、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没有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  
    5、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可以用口头方式或书面方式向其他继承人作出,但是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须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在诉讼中,继承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表示放弃继承。继承人向人民法院以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签名。另外,放弃不动产的继承权,需要进行公证。  
    6、放弃继承权不能附加条件。  
    7、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
  • 夫妻共有财产,是一人一半。
    死者有一半权益,死亡后办理继承时,先看有无遗嘱指定继承,有遗嘱就依照遗嘱指定继承,。
    无遗嘱,由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分继承,。
    所以,死者无遗嘱前提,死者父母有继承权和继承份额。
    《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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