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我是个单位员工因长期的工作原因患上了腰间盘突出因为腰间盘突出在家休息了3个月单位要以中间有14天没有诊断书(不是连续缺天数)而要跟我解除劳动合同(诊断书是七天去医院开一次)单位是以单位员工手册为准说我旷工(员工手手册规定是连续3天无故旷工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我想了解下单位这么做合理吗我有权要求单位赔偿吗

其他 2021-01-20 11:2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和条件,无故辞退是非法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大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