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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企业工作已满10年,合同到今年年底到期,企业提出2月底要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效益不好减员)赔偿是10个月工资,外加一个月的补偿金,请问合理吗,10年的员工可不可以拒签“解除合同”企业提前解除合同,是不是可以双倍赔偿

其他 2021-01-22 16:0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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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公司的补偿是合理的。在过程中有任何需要帮助的地方都可以咨询沟通,一定尽力给你解答,简单咨询是不收费的,点我的主页即可跟我连线沟通。
  • 你好,合法裁员的支付10个月工资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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