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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跟男方登记三个月 男方吸毒 所以我想离婚 之前怀过一次孕但是没有保住 彩礼十一万八 一万八买了三金 平常花销男方不给 花的都是自己的钱 离婚男方以未共同生活为由要求退十万 我们家只同意退五万

离婚 2021-01-23 14: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 可以不退。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二》第十条明文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具体情况请您来电详细咨询或面谈,我将详细为您解答。
  •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
  • 我们可以具体沟通情况后详细帮您解答或者携材料面谈,按照案件事实帮您设计解决方案。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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