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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房首付20万,去年夏天我先付了5万签了借款协议15万(销售是说到时候回来再给一部分在签一个协议),年底回来后又去付了5万,就没有给我签协议,当时给财务说了现在没那么多钱要等出去打工回来在给,当时她们也同意了,后来因为疫情上半年没出门也没钱给,财务又给我打电话我说了要等下半年出去打工了回来在给,再后来就一直没给我打电话,直到今天我收到她们发来的律师函,上面还说要还违约金8万多,说我欠款290天,我现在该怎么办啊,我本来是准备过几天回去就给剩下的钱的,他们发律师函之前也没给我通知啊,我都不知道,要是知道我借钱也给他们了阿,为什么不通知就发律师函,我也没说过不给啊,求求大律师帮帮我,

其他 2021-01-23 15:4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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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请问您在哪个城市
  • 这个问题要结合您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以及可能已经签的借款协议的实际情况来看,违约金的话一般根据实际损失来算的,如果您觉得对方要求的太高的话,可以向法院申请调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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